課務規定
專業學程登記與異動流程
行政流程
- 專業學程的登記於大二下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,可自行至表單下載區下載「專業學程申請登記表」,填妥後送交系辦公室;如欲異動所修讀之專業學程,請於大三下、大四上開學後兩週內,填寫「專業學程異動申請表」,交與系辦公室後審查通過。
- 以人類學程為主修者,另需填寫「人類學程主修生導師志願調查表」,以作為導師分配之參考依據。
自主學習學程
申請流程:本班學生符合條件條件者,請於大二下學期期中考周以前,依辦法申請修讀「自主學習學程」。
- 法規依據: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自主學習學程實施辦法
- 常用表單:自主學習修業報告書(格式範例)
學士論文
申請流程:本系在大四下學期會為學生開設「學士論文」課程,為3學分的選修課,限定四年級學生修讀,分兩學期開設。欲修讀同學必須在大三下學期選課開始前,填寫「學士論文修讀申請表」,並取得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,方能進行選修動作 ;指導教授請自行尋找,申請表請於第一階段選課結束前交回系辦。
- 法規依據: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學士論文修課說明與規定
- 常用表單: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學士論文申請表
畢業審查:學分認抵原則與說明
說明:本系課程若同時具備「系共同必修」與「不同學程專業學分」等多個支援用途。學生於畢業審查時,一門課僅能擇一類別認抵。因「一課不能兩用」而產生的學分缺口,學生須另行選修課程補足。
- 九選四導論課程:若某門「導論課」既是「系共同必修」也是「專長必修」,處理原則如下:
- 若認列為「系共同必修」: 學生必須在該專長所提供的選修課程中,額外修習課程以補足該專長所需的必修學分。
- 若認列為「該專長必修」: 學生必須另外選修一門其他的導論課程,以補足系共同必修所需的學分。
- 專長必選修課程:如果一門課程同時支援兩個以上學程的必修或選修課程:
- 在畢業審查時,該課程僅能認列於其中一個專長。學生必須另外選修另一專長的課程,以補足該專長所需的學分。
- 上述舉例若有未竟之處,亦依同一原則進行辦理。
學分抵免與免修
說明:
- 本班學生若合於「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所規定者,如轉學新生、重考新生、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等,可依規定申請抵免學分。辦法詳細規定、資格、申請程序、期限與注意事項,詳見註冊組網站。
- 抵免學分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,另欲抵免通識、英文學分者,請參閱通識中心及英語教育中心相關規定。
- 欲抵免本班學分者,則敬請參閱下列規定:
- 欲申請抵免人社院學士班的「專業學程學分」:請填寫「專業學程學分承認抵免申請表」,附上課程大綱及成績證明,依序送請 a. 學程導師、 b.系主任 審核同意,再送交學士班承辦人員辦理。(建議先徵得學程導師之同意後再行選修。
- 欲申請抵免人社院學士班的「共同必修學分」:原則上不予抵免。須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,方可抵用。
其他課務規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