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系
- 申請辦法:請見註冊組 修讀輔系辦法 及本系課務規定頁面中「輔系及雙主修辦法」
- 修課規定:
- 欲申請本系為輔系者,須任選本系一專業學程(18學分)及一門系共同必修課程(3學分),合計為21學分以上。
- 其中,專業學程部分請依照各學程之副修學程學分要求,詳細共同必修請參閱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。
- 各專業學程規定請參閱「專業學程」頁面及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。
雙主修
- 申請辦法:請見註冊組 修讀雙主修辦法 及本系課務規定頁面中「輔系及雙主修辦法」
- 修課規定:
- 修讀本系為雙主修者,除系定必修(30學分)外,需修畢一專業學程規定之必選修課程至少30學分以上。
- 專業學程修課規定請另參閱「專業學程」頁面及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