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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學學程(僅供副修)

 學程簡介

本學程為副修學程(18學分)。課程設計包括必修課程(12學分)和語言學專題課程(選修6學分)。

必修課程旨在訓練學生基本的語言學能力,選修課程旨在開啟學生跨語言和跨學科的視野。同學亦得選修語言學學程所開設的專題課程(含語言學研究所之課程)作為選修學分。

 

 課程地圖
副修方案*112學年(含)起,本學程亦提供第二專長(30學分),詳見課務組網頁。
必修12學分
  1. 語言學導論 (3學分):不得以FL「語言學概論」抵用。
  2. 語言分析 (3學分):課號開頭 HSS 或 FL均得抵用。
  3. 必選修課程(3學分):課號開頭 HSS 或 FL之語音學/比較語法,兩門選一門。
  4. 世界語言通論 (3學分)。
選修6學分

另於修課系統中註記為「語言學學程」之課程,皆可作為選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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