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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
 

學分抵免說明

1.  雙聯/交換/自費出國/休學期間至他校修讀學分申請:

  說明:抵免學校畢業學分中的「大學中文/英文/通識/體育/自由」等學分,請填妥學校(註冊組)的申請表,
  附上課程大綱及修課成績證明,先送系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審核後,再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。

  註冊組網頁抵免學分說明

  通識學分抵免說明

  注意:抵免通過僅得列為自由選修學分,若欲列入專業選修,請見下方說明。

 

2.  抵免人社院學士班的「專業學分」:

  說明:請填寫「專業學程學分承認抵免申請表」,附上課程大綱及成績證明,

  送請 1.學程導師、 2.系主任 審核同意,再送交學士班承辦人員辦理。

  若欲抵用系共同必修,則須另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,方能抵用。

  *建議先徵得學程導師之同意後再行選修。

 

  本系內部學分認抵原則與說明
  1. 九選四導論:屬專長必修之導論課程如認列為系共同必修,則需於該專長所提供之選修課程中補足專長所需之學分。反之,如導論課認列為該專長之必修,則需再另選一門導論課補齊系共同必修所需學分。
  2. 專長必/選修課程:如一課程同時支援兩個以上之學程必/選修,於畢業時,僅能認列於其中一個專長之必/選修學分。

 

3.  出國實習/交換免修:

  1.本班同學限以申請校定必修(通識、大學中文、英文…等)或非主/副修專業學程之【導論九選四】免修為原則。
  流程請參見教務處網頁辦法說明:

  http://academic.site.nthu.edu.tw/var/file/7/1007/img/333/308223527.pdf
  〈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出國及國外全時實習、訓練免修要點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