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系:
申請辦法:請見註冊組修讀輔系辦法。
修課規定:欲申請本系為輔系者,須任選本系一專業學程(18學分以上)及一門系共同必修課程,合計為20學分以上。
其中,專業學程部分請依照各學程之副修學程學分要求,詳細共同必修請參閱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,
各專業學程規定請參閱「課程說明」及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。
雙主修:
申請辦法:請見註冊組修讀雙主修辦法。
修課規定:修讀本系為雙主修者,除系定必修(30學分)外,需修畢一專業學程規定之必選修課程至少30學分以上。(104以後入學者)
專業學程修課規定請另參閱「課程說明」及「歷年入學必修科目表」。
* 欲修習本學士班為輔系或雙主修者,請注意各學程是否有課程間之擋修問題,詳情請參閱「課程說明網頁」、「課務組:擋修課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