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規劃 |
大一 |
先修 |
語言學導論* |
選修 |
語言學專題課程: 語言、語意與邏輯 |
大二 |
必修 |
語言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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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較語法、語音學 (必選二選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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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 |
必修 |
世界語言通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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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程說明 |
本學程為副修學程(18學分)。
副修學程規定: 語言學第二專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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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及 |
多元能力之培養 |
1. 培養學生的邏輯、批判思考與創造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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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涯規劃 |
進修規劃 |
國內外語言學相關研究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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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就業 |
文教機構、政府機構、各級學校、人力資源、編輯、出版。 |
*「語言學導論」不得以修習外語系開設之「語言學概論」抵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