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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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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大一

先修

語言學導論*

選修

語言學專題課程:
(如非主要開設在人社學士班之語言學課程,課程名稱後面會標記開課單位)

語言、語意與邏輯
語用與語意及語境之互動
語意學(FL)
語言與歷史

世界語言語法結構通論
東南亞:語言與文化
語言的腦科學基礎

語言與認知
語言習得概論
社會語言學導論(FL)
音韻學
音韻賞析

大二

必修

 

 

語言分析

比較語法、語音學

(必選二選一)

大三

必修

世界語言通論

學程說明

本學程為副修學程(18學分)。
課程設計包括必修課程(12學分)和語言學專題課程(選修6學分)。
必修課程旨在訓練學生基本的語言學能力。課程包括 1.語言學導論、2.語言分析(HSS 或 FL)、3.語音學(HSS 或 FL)/ 比較語法(二選一)、4.世界語言通論。


選修課程旨在開啟學生跨語言和跨學科的視野,包括「語言與歷史」、「世界語 言語法結構通論」、「東南亞:語言與文化」「語言的腦科學基礎」、「語意學」 (FL)、「音韻學」、「社會語言學導論(FL)、「語言習得概論」、「語言、語意與邏輯」、「語用與語意及語境之互動」...等語言學專題課程。同學亦得選修語言學 學程所開設的專題課程(含語言學研究所之課程)

副修學程規定:
除必選課程12學分外,須另選修語言學專題課程6學分,共18學分。

語言學第二專長:
除了語言學副修學程以外,從 112 學年度開始,語言所在本校跨領域學習專長成立語言學第二專長(請透過課務組網頁查詢),歡迎對語言學有興趣的同學選擇語言學第二專長(適用採用 B 方案作為畢業方式的人社學士班同學)。

通識及
其他

多元能力之培養

1. 培養學生的邏輯、批判思考與創造力。
2. 參與學術活動以養成國際觀、培養團隊精神與組織技能。
3. 透過田野調查的訓練加強社區的參與。

生涯規劃

進修規劃

國內外語言學相關研究所

求職就業
方向

文教機構、政府機構、各級學校、人力資源、編輯、出版。

*「語言學導論」不得以修習外語系開設之「語言學概論」抵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