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出國交換】2025春赴國外自費交換計畫-人社院學士班截止日為2/15(四)前
2025春赴國外自費計畫開放申請,請於2/15(四)前繳交申
詳細說明如下:
一、自費交換計畫說明
1. 參與交換計畫可享有免姊妹校學雜費之優惠(少數姊妹校需繳交學雜
2. 交換期間為2025春季班一學期。
3. 可申請學校: 請參考附件二 2025春交換名額
4. 姐妹校相關資訊請參考全球處網頁(https://oga.si
5. 本計畫無獎學金補助。
二、申請資格及限制:
1. 本校在學學生。
2.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達3.2以上,或名次全班前50%(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)。(本次請檢附111下及112上的成
3.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(2022年1月以後)外語能力檢定
不接受補件),請提供語言檢定影本,不收正本。
4. 選填志願:每人志願最多填寫5所姊妹校。
三、申請方式:
第一階段:繳交書面申請文件(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,勿另加
1. 2025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(如附件三)。
2. 歷年成績單正本: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。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
3. 國外學習計畫。(不限格式,中文即可,選填1間學校需填寫間修課
4.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影本,不收正本(誤繳正本者,請恕無
5. 身份證正反面(外籍生/僑生為護照、陸生為入台證)影本。
6.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7. 導師(大學部)或指導教授(研究所)或校內授課教師推薦信一封。
8. 其他有利助審資料。
第二階段:申請學生收到院排序通知後,請於113年3月16日0
交換姐妹校志願選填表單: https://forms.gle/xNhdNCdsSpv7
四、 其他注意事項:
1. 志願分發標準: (1) 志願序 (2)審查成績 (3)修課計畫 (4)學業成績表現。
2. 本計畫通過校內申請不代表獲姊妹校錄取,且每人限一次機會申請姊
3. 本計畫預計於4月底前通知申請同學通過與否,通過之同學需配合承
4. 相關問題可來信詢問麥小姐 ccmai@mx.nthu.edu.tw 。
5. 申請公告:
【交換計畫】2025春赴海外交換計畫開放申請(不含陸、港、澳
最後更新:2024.1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