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生暑期交流計畫申請】2026兩岸暑期專題交流開放申請。請於1月28日(三)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人社院A317學士班辦公室

 

有關2026兩岸暑期專題交流申請作業,欲申請者請於*1月28日*(三)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人社院A317學士班辦公室。


詳情請見網站(https://og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524-300271,r8947.php?Lang=zh-tw)


本校自2000年暑期加入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教授設立之䇹政基金會,2001年開始辦理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(統稱),除䇹政項目(
合作學校包括北京大學、復旦大學、蘭州大學、蘇州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等5校)外,另有兩岸清華項目(合作學校為北京清華大學)。



錄取者於暑期至交流校進行約5~7週專題研究與交流訪問,返校後需繳交專題報告和交流心得。詳情可參閱全球事務處網站介紹。



*一、申請對象與資格*

於本校就讀之*大二與大三*台灣籍在學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提出申請:

1. 11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2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30%者。

2. 113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(GPA)3.00以上,或名次於全班前40%,社團活動表現優異,經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者。



*二、報名應繳文件 *

請依序排列,1式1份,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,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
(一)申請表 (含紙本及線上表單)

(二)個人自傳及研修計畫(合併,不超過4頁A4紙)

(三)成績證明(須含前兩學期成績並含平均成績與累計排名)

(四)本校教師推薦函一封(若是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申請者,須另附活動主辦相關單位推薦函,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)



*三、申請流程 (學生→系→院→全球處)*

*注意:現階段僅為校內預選作業,接待校尚未公告確認2026年暑期期程。



1. 初審:2025年12月18日起開放申請,申請者請至線上表單(由此連結)登錄申請資料,並於系辦訂定截止日前,備妥申請資料繳至系辦公室。

2. 複審:各系完成初審後,請於各學院截止日前回傳院辦進行複審。

3. 決審:各學院複審後,請於2026年2月25日(三)前,將總推薦名單與申請資料送全球學術合作組辦理決選。預計3月中旬後公告分發學校。

4.因應減少辦理兩岸交流事宜,接待校名額有限,每學院最多推薦6名學生。



*四、注意事項 :*

是否進行實質專題交流屆時依交流校決議而定,同學填寫志願學校時請審慎評估,勿在分發後任意取消,造成接待校觀感不佳,影響本校信譽。

各校交流時間不一,請欲參加同學確認可預留7-8月暑假時間並配合相關作業才進行報名。參加同學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,是否可免暑期住宿費用以各交流校決議為準。

獲錄取分發後學生可能須自行聯繫交流校教授詢問指導意願,並回覆相關進度。

欲申請前往䇹政項目學校(北京大學、復旦大學、蘭州大學、蘇州大學、上海交通大學)
進行專題者,返台後經各學院初審專題報告優良推薦者,即須參加校內簡報代表決選,經選出後即代表清華赴䇹政年會(歷年皆於10或11月舉辦,2026
年預計於復旦大學辦理)發表專題簡報。經學院推薦但無正式原因不參加校內代表決選者,不予核給獎學金。